7月28日,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高质量完成“十四五”规划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,介绍“十四五”时期税收改革与发展有关情况。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蔡自力介绍,从2021-2024年度个税申报数据看,年收入居前10%的群体,缴纳的个税占比约九成;综合所得年收入12万元以下的个人,汇算后基本无需缴税。
个税制度按照“量能负担”原则设计。年收入居前10%的群体,其收入水平高,相应缴纳较多的个税是符合税收公平理念的。这种累进式税率使得高收入群体在享受社会资源和公共服务的同时,按照其支付能力承担更多的税收责任。
对于年收入较低的群体,特别是综合所得年收入12万元以下且汇算后基本无需缴税的人群,体现了税收对低收入者的照顾。相较于高收入群体,他们的经济负担相对较重,基本生活成本占比较大。这一政策安排有利于减轻他们的生活压力,保障他们在基本生活需求上的支出,使税收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纵向公平,即不同收入水平的人群按照不同的标准承担税收负担。
尽管从数据上看高收入群体缴纳了大部分个税,但也要考虑到不同行业、不同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。例如,在一些新兴行业,高收入者可能是依靠创新和高风险投资获得收益,而传统行业的高收入者可能受益于垄断地位等因素。这就涉及到税收公平在行业间的平衡问题。
而且,对于中等收入群体而言,他们可能既没有享受到低收入群体的税收减免优惠,同时又面临生活成本不断上升的压力,如子女教育、住房、医疗等方面。这种情况下,可能会出现中等收入群体相对税负感较强的情况,引发对税收公平性的进一步探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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