维奈克拉多少钱一盒_维奈克拉/白血病维奈克拉靶向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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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henguo 发表于 2022-03-14 16:20:49

  推迟维奈克拉和阿扎胞苷的后续疗程,并监测血细胞计数;一旦恢复至1级或2级,则以相同剂量恢复维奈克拉与阿扎胞苷的联合治疗。并在后续疗程中维奈克拉给药时间减少7 d,即以21 d代替28 d


  非血液学不良反应


  3级或4级


  任何时间


  如果接受支持治疗后未缓解,则中断维奈克拉治疗;一旦恢复至1级或基线水平,则以相同剂量恢复维奈克拉治疗


  注:a建议进行骨髓评价


  关于骨髓抑制的管理,NCCN指南及国外专家推荐:(1)在诱导后的第21天至第28天进行骨髓评价,如骨髓原始细胞仍大量残存,不应中断给药,而应开始下一个疗程;(2)如果原始细胞比例<0.05,暂停维奈克拉给药,至少外周血象部分恢复(中性粒细胞≥0.5×109/L且血小板计数≥50×109/L)后启动下一个疗程;(3)如果中性粒细胞<0.5×109/L,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(G-CSF)可能会加速中性粒细胞的恢复;(4)在接下来的疗程中(原始细胞比例<0.05),每周监测血象;如果治疗相关的4级中性粒细胞减少持续超过7 d,或患者出现严重并发症时,考虑中断维奈克拉给药,给予G-CSF,直至中性粒细胞恢复;(5)不建议降低维奈克拉的剂量来管理骨髓抑制;(6)出现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和(或)血小板减少症者,如果血象恢复时间>14 d,则可考虑缩短维奈克拉每个周期用药时长,接下来的逐步缩减可考虑28 d→21 d→14 d;如果骨髓细胞比例在15%~30%,可以考虑降低HMA至50%剂量强度,如果骨髓细胞比例<15%,降低HMA至33%剂量强度。


  6.2 CLL/SLL中的临床管理


  6.2.1 TLS的预防


  对于TLS风险评估低危患者(所有淋巴结直径<5 cm且外周血淋巴细胞<25×109/L),每日饮水1.5~2.0 L进行水化;口服别嘌醇预防高尿酸血症;可门诊进行生化监测,在维奈克拉20、50 mg/d首次给药前及给药6~8 h和24 h后进行监测,在后续的爬坡阶段,每次爬坡给药前进行监测。对于TLS风险评估中危患者(任何淋巴结直径>5 cm且<10 cm或外周血淋巴细胞≥25×109/L),每日饮水1.5~2.0 L进行水化,可考虑给予额外的静脉水化;口服别嘌醇预防高尿酸血症;生化监测方式同低危患者,且对于肌酐清除率<80 ml/min的患者,在维奈克拉20、50 mg/d首次给药时,可考虑住院进行监测,在给药前以及给药4、8、12、24 h后进行监测。对于TLS风险评估高危患者(任何淋巴结直径≥10 cm或外周血淋巴细胞≥25×109/L,同时所有淋巴结直径≥5 cm),每日饮水1.5~2.0 L进行水化,给予150~200 ml/h的静脉水化;口服别嘌醇预防高尿酸血症,如果基线时尿酸已有升高,考虑使用拉布立海降尿酸治疗;在维奈克拉20、50 mg/d首次给药时,需要住院,在给药前及给药4、8、12、24 h后进行生化监测,在后续的爬坡阶段可以门诊监测,即每次爬坡给药前、给药6~8 h和24 h后进行监测。


  6.2.2 维奈克拉的剂量及调整用药


  维奈克拉用于CLL时推荐5周爬坡方案,以减少TLS发生。具体方案为维奈克拉口服,第1周20 mg/d、第2周50 mg/d、第3周100 mg/d、第4周200 mg/d、第5周及以后400 mg/d。


  维奈克拉联合奥滨尤妥珠单抗方案:奥滨尤妥珠单抗100 mg第1个周期第1天,900 mg第1个周期第2天,1 000 mg第1个周期第8、15天以及后续周期第1天,每28 d为1个周期,共6个周期;维奈克拉在第1个周期第22天开始使用,采用5周爬坡方案,在第2个周期第28天完成5周爬坡,之后维奈克拉剂量为400 mg/d,共12个周期。维奈克拉联合利妥昔单抗方案:先完成维奈克拉5周爬坡,后开始维奈克拉联合利妥昔单抗,维奈克拉剂量维持在400 mg/d,利妥昔单抗375 mg/m2第1个周期第1天、500 mg/m2第2个至第6个周期第1天,每28 d为1个周期,共24个月。维奈克拉单药方案:先完成5周剂量爬坡,后400 mg/d直至疾病进展或不能耐受。


  在维奈克拉治疗CLL进行剂量爬坡的阶段,禁止合并使用高纯度CYP3A抑制剂,如泊沙康唑等。维奈克拉用于CLL治疗时,无论是剂量爬坡阶段还是后续剂量稳定给药阶段,可以合并使用CYP3A抑制剂或P-糖蛋白抑制剂,此时维奈克拉需要减量至少50%。


  发生重度肝功能异常(Child-Pugh分级C级)时,维奈克拉需减量50%;肝功能异常为轻、中度时,维奈克拉无需减量。


  6.2.3 维奈克拉的安全性与不良反应管理


  (1)发生任何级别与TLS相关的血生化改变或症状时,需暂停下次用药,如果末次给药后24~48 h可缓解,恢复停药前剂量继续治疗。如果血生化改变在48 h内不能恢复或出现临床TLS,再次给药时需要减量。具体方法为:原使用剂量为400、300、200、100、50、20 mg/d者,分别减量至300、200、100、50、20、10 mg/d。如果在爬坡阶段发生了减量,减量后的剂量需维持1周,之后开始继续增加剂量。如果患者因为TLS在爬坡阶段停药超过1周或爬坡后的治疗中停药超过2周,需要重新进行TLS风险分层评估,以决定是否需要以更低剂量重新开始给药。(2)首次发生≥3级非血液学不良反应时,需暂停维奈克拉,等待不良反应恢复至1级或基线水平,再按停药前的剂量重新给药。再次及在后续治疗中发生≥3级非血液学不良反应时,需暂停维奈克拉,等待不良反应缓解,再次给药时需要减量。具体方法为:原剂量为400、300、200、100、50、20 mg/d者,分别减量至300、200、100、50、20、10 mg/d,也可根据临床需要进行更大幅度的减量。(3)首次发生3级中性粒细胞减少伴感染或发热,或出现4级血液学不良反应(淋巴细胞减少除外)时,需暂停维奈克拉,等待不良反应恢复至1级或基线水平,再按停药前的剂量重新给药。再次或后续多次发生3级中性粒细胞减少伴感染或发热,或出现4级血液学不良反应(淋巴细胞减少除外)时,需暂停维奈克拉,等待不良反应缓解,再次给药时需要减量。具体方法为:原剂量为400、300、200、100、50、20 mg/d者,分别减量至300、200、100、50、20、10 mg/d,也可根据临床需要进行更大幅度的减量。如果因为不良反应导致维奈克拉剂量低于100 mg/d并持续超过2周,可考虑中止使用维奈克拉。不良反应分级采用美国国立癌症研究所(NCI)常见不良反应评价标准(CTCAE)4.0版。  推迟维奈克拉和阿扎胞苷的后续疗程,并监测血细胞计数;一旦恢复至1级或2级,则以相同剂量恢复维奈克拉与阿扎胞苷的联合治疗。并在后续疗程中维奈克拉给药时间减少7 d,即以21 d代替28 d


  非血液学不良反应


  3级或4级


  任何时间


  如果接受支持治疗后未缓解,则中断维奈克拉治疗;一旦恢复至1级或基线水平,则以相同剂量恢复维奈克拉治疗


  注:a建议进行骨髓评价


  关于骨髓抑制的管理,NCCN指南及国外专家推荐:(1)在诱导后的第21天至第28天进行骨髓评价,如骨髓原始细胞仍大量残存,不应中断给药,而应开始下一个疗程;(2)如果原始细胞比例<0.05,暂停维奈克拉给药,至少外周血象部分恢复(中性粒细胞≥0.5×109/L且血小板计数≥50×109/L)后启动下一个疗程;(3)如果中性粒细胞<0.5×109/L,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(G-CSF)可能会加速中性粒细胞的恢复;(4)在接下来的疗程中(原始细胞比例<0.05),每周监测血象;如果治疗相关的4级中性粒细胞减少持续超过7 d,或患者出现严重并发症时,考虑中断维奈克拉给药,给予G-CSF,直至中性粒细胞恢复;(5)不建议降低维奈克拉的剂量来管理骨髓抑制;(6)出现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和(或)血小板减少症者,如果血象恢复时间>14 d,则可考虑缩短维奈克拉每个周期用药时长,接下来的逐步缩减可考虑28 d→21 d→14 d;如果骨髓细胞比例在15%~30%,可以考虑降低HMA至50%剂量强度,如果骨髓细胞比例<15%,降低HMA至33%剂量强度。


  6.2 CLL/SLL中的临床管理


  6.2.1 TLS的预防


  对于TLS风险评估低危患者(所有淋巴结直径<5 cm且外周血淋巴细胞<25×109/L),每日饮水1.5~2.0 L进行水化;口服别嘌醇预防高尿酸血症;可门诊进行生化监测,在维奈克拉20、50 mg/d首次给药前及给药6~8 h和24 h后进行监测,在后续的爬坡阶段,每次爬坡给药前进行监测。对于TLS风险评估中危患者(任何淋巴结直径>5 cm且<10 cm或外周血淋巴细胞≥25×109/L),每日饮水1.5~2.0 L进行水化,可考虑给予额外的静脉水化;口服别嘌醇预防高尿酸血症;生化监测方式同低危患者,且对于肌酐清除率<80 ml/min的患者,在维奈克拉20、50 mg/d首次给药时,可考虑住院进行监测,在给药前以及给药4、8、12、24 h后进行监测。对于TLS风险评估高危患者(任何淋巴结直径≥10 cm或外周血淋巴细胞≥25×109/L,同时所有淋巴结直径≥5 cm),每日饮水1.5~2.0 L进行水化,给予150~200 ml/h的静脉水化;口服别嘌醇预防高尿酸血症,如果基线时尿酸已有升高,考虑使用拉布立海降尿酸治疗;在维奈克拉20、50 mg/d首次给药时,需要住院,在给药前及给药4、8、12、24 h后进行生化监测,在后续的爬坡阶段可以门诊监测,即每次爬坡给药前、给药6~8 h和24 h后进行监测。


  6.2.2 维奈克拉的剂量及调整用药


  维奈克拉用于CLL时推荐5周爬坡方案,以减少TLS发生。具体方案为维奈克拉口服,第1周20 mg/d、第2周50 mg/d、第3周100 mg/d、第4周200 mg/d、第5周及以后400 mg/d。


  维奈克拉联合奥滨尤妥珠单抗方案:奥滨尤妥珠单抗100 mg第1个周期第1天,900 mg第1个周期第2天,1 000 mg第1个周期第8、15天以及后续周期第1天,每28 d为1个周期,共6个周期;维奈克拉在第1个周期第22天开始使用,采用5周爬坡方案,在第2个周期第28天完成5周爬坡,之后维奈克拉剂量为400 mg/d,共12个周期。维奈克拉联合利妥昔单抗方案:先完成维奈克拉5周爬坡,后开始维奈克拉联合利妥昔单抗,维奈克拉剂量维持在400 mg/d,利妥昔单抗375 mg/m2第1个周期第1天、500 mg/m2第2个至第6个周期第1天,每28 d为1个周期,共24个月。维奈克拉单药方案:先完成5周剂量爬坡,后400 mg/d直至疾病进展或不能耐受。


  在维奈克拉治疗CLL进行剂量爬坡的阶段,禁止合并使用高纯度CYP3A抑制剂,如泊沙康唑等。维奈克拉用于CLL治疗时,无论是剂量爬坡阶段还是后续剂量稳定给药阶段,可以合并使用CYP3A抑制剂或P-糖蛋白抑制剂,此时维奈克拉需要减量至少50%。


  发生重度肝功能异常(Child-Pugh分级C级)时,维奈克拉需减量50%;肝功能异常为轻、中度时,维奈克拉无需减量。


  6.2.3 维奈克拉的安全性与不良反应管理


  (1)发生任何级别与TLS相关的血生化改变或症状时,需暂停下次用药,如果末次给药后24~48 h可缓解,恢复停药前剂量继续治疗。如果血生化改变在48 h内不能恢复或出现临床TLS,再次给药时需要减量。具体方法为:原使用剂量为400、300、200、100、50、20 mg/d者,分别减量至300、200、100、50、20、10 mg/d。如果在爬坡阶段发生了减量,减量后的剂量需维持1周,之后开始继续增加剂量。如果患者因为TLS在爬坡阶段停药超过1周或爬坡后的治疗中停药超过2周,需要重新进行TLS风险分层评估,以决定是否需要以更低剂量重新开始给药。(2)首次发生≥3级非血液学不良反应时,需暂停维奈克拉,等待不良反应恢复至1级或基线水平,再按停药前的剂量重新给药。再次及在后续治疗中发生≥3级非血液学不良反应时,需暂停维奈克拉,等待不良反应缓解,再次给药时需要减量。具体方法为:原剂量为400、300、200、100、50、20 mg/d者,分别减量至300、200、100、50、20、10 mg/d,也可根据临床需要进行更大幅度的减量。(3)首次发生3级中性粒细胞减少伴感染或发热,或出现4级血液学不良反应(淋巴细胞减少除外)时,需暂停维奈克拉,等待不良反应恢复至1级或基线水平,再按停药前的剂量重新给药。再次或后续多次发生3级中性粒细胞减少伴感染或发热,或出现4级血液学不良反应(淋巴细胞减少除外)时,需暂停维奈克拉,等待不良反应缓解,再次给药时需要减量。具体方法为:原剂量为400、300、200、100、50、20 mg/d者,分别减量至300、200、100、50、20、10 mg/d,也可根据临床需要进行更大幅度的减量。如果因为不良反应导致维奈克拉剂量低于100 mg/d并持续超过2周,可考虑中止使用维奈克拉。不良反应分级采用美国国立癌症研究所(NCI)常见不良反应评价标准(CTCAE)4.0版。  2022年老挝东盟制药授权机构顺通健康,为广大病友提供更好的老挝靶向药跨境服务,相当于原研药五分之一价格的老挝东盟正版药。顺通健康官方24小时客服电话15158058096 微信号 stjk003